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「日本語文學分學程」申請辦法
一、申請資格: |
本校各學系(所)學士班,碩士班及博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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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檢附參考資料:(一)申請表。(請點選下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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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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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請時間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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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請方式: |
至文學院網頁『日本語文學分學程專區』下載申請表,或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校本部文學院大樓三樓勤303文學院院長室索取申請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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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交件方式: |
申請表經主修系所主管簽註意見後於 月 日前逕交文學院院長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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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錄取名額: |
以四十名為原則,如超過四十名,以學業成績作為審核之依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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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申請結果: |
將於 月 日(星期 )公告於本院網頁「日本語文
學分學程」專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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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校內分機8466或e-mail至tys527@ntnu.edu.tw洽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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